请假、退学、复职、转组等
请假
因病或其他不得已的原因无法学习超过两个月的,可以请假。如需请假,请提前与导师、班主任、班主任等协商,并在请假当月 1 日前至少两周提出请假申请。
- 一次可申请的休学期限不得超过一年,连续不得超过两年,且总休学期限不得超过学习总年限(学士课程:4年,硕士课程:2年,博士课程:3年)。
- 请假期间不计入学年限制。 (您的毕业日期将被推迟。)
- 如果休假期间原因消失,请提交恢复请求。
- 休学期间,从休学开始当月起至学生返校当月前一个月,免收学费。
如果您想了解更多有关请假的信息,请参阅学生手册中列出的规定或联系教务处。
返回学校
请假后返回学校称为复职。休学期满后,学生将恢复原籍。另外,如果休学期间事由消失,可以通过提交复学申请返回学校。
提款
如果您想退学,必须提前咨询您的学业导师、导师、班主任等,并在您希望退学的当月最后一天至少两周前提交退学申请。在做出决定之前,请先咨询您的父母和为您支付学费的人。如果您想了解更多信息,请参阅《学生手册》中列出的规定或联系教务处。
调动组/调动部门/调动部门
欲转校、系、系者,经申请可获批准。如有兴趣,请参阅学生手册中的规定,并向所在学组、院系、教务处教务部咨询。
